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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自己的档案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微尚科技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档案属于机密资料,如果真的有复印需要的必须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科,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申请调出,才能选择复印,并登记、盖章,之后人才中心会重新密封。复议档案文件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打公司档案管理处或者是人才市场的电话查询;二是通过学校、公司或者人才相关网查询。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单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2种观点: 个人档案可以从单位提取、自己直接提取或者委托他人提取。(一)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二)本人提取。1、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2、档案人的劳动合同。3、或用工备案。4、社保证明。(三)委托他人提取。1、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2、委托人的委托书。3、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注意: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后,以上分析内容与民法典冲突之处建议参照民法典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档案属于机密资料,如果真的有复印需要的必须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科,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申请调出,才能选择复印,并登记、盖章,之后人才中心会重新密封。复议档案文件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打公司档案管理处或者是人才市场的电话查询;二是通过学校、公司或者人才相关网查询。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单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个人档案属于机密资料,如果真的有复印需要的必须到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科,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申请调出,才能选择复印,并登记、盖章,之后人才中心会重新密封。复议档案文件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打公司档案管理处或者是人才市场的电话查询;二是通过学校、公司或者人才相关网查询。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一)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查阅单位应申明查阅单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2种观点: 个人档案可以从单位提取、自己直接提取或者委托他人提取。(一)单位提取。应持有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及来办理的工作人员的身份证件。(二)本人提取。1、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调档函。2、档案人的劳动合同。3、或用工备案。4、社保证明。(三)委托他人提取。1、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2、委托人的委托书。3、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注意: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后,以上分析内容与民法典冲突之处建议参照民法典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办理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未开放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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